企业申报 | 关于开展奉化区2023年度“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小而美”企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首次营业收入上1亿元)及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和3亿元的“小而美”重点企业。

 

二、 奖补额度

 

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3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

 

三、 申报要求

 

1.企业履约、经营正常;

 

2.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4.08%;

 

3.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请表;

 

2.近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整套报表)。

 

五、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田珊珊 邬琪琪   联系电话:89294276。

 

附件:2023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创建时间:2024-06-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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