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金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3〕14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3〕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励标准

 

    在余姚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失信记录等违法违规事项,需按照统计部门、经信部门(2023年度累计三个月未按工信部要求报数的,不予受理)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且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1.对实现年度、月度升规纳统的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软件信息服务企业主要指行业代码64、65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须纳入服务业统计库。

 

    2.对软件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增幅20%及以上的入库软件信息服务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行业统计平台,统计库根据上级要求动态调整),给予软件业务收入2%、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资料

 

1、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著作权证(复印件)及与软著相对应的软件业务收入发票(复印件)及清单;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含有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等关键内容信息),或者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口径按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核算。

 

5、2023年12月份员工名册(需有姓名、专业、学历、岗位职务、身份证号)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申请升规纳统奖励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统计入库证明由统计局统一提供。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料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次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电子稿报送市经信局。

 

2、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资料报送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北楼210室;联系人:信息产业科 韩 亚;联系电话:89554228;电子邮箱:178313540@qq.com。

 

请各地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附件:2023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请表.wps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1日

 

 
 

 

创建时间:2024-05-2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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