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 关于开展宁波高新区2024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宁波高新区2024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高新区2024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围绕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卡脖子”(进口替代)技术、产业链产品提升技术、新技术新产品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

 

(一)专项方向

 

数字创新、先进材料、高性能电机与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与高端装备(含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关键核心基础件、空天海洋技术与装备、资源环境、汽车新技术、生命健康等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二)项目类型

 

1.“卡脖子”(进口替代)技术项目。以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进口替代“卡脖子”的技术和产品为目标,实现进口材料、进口零部件、进口产品等的国产化替代。

 

2. 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以突破产业链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开发重大战略产品,引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面向核心技术、关键材料和基础零部件等共性瓶颈问题。

 

3.其他项目。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为目标,可扩大经济产出,具备示范意义,带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根据项目研究内容、人才培养、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科技成果产出,设A类、B类、C类和D类四个类别,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新区内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在高新区内。

 

(二)项目所属行业符合宁波高新区产业导向,具有良好的应用与产业化前景,在实施周期内形成一批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人才条件。

 

A类项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40人。

 

B类项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C类项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D类项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承担国家、省、市、区级人才团队项目的企业可高靠一档进行申报,即不符合D类的可申报D类,符合D类的可申报C类,依次类推;但区级人才团队项目未验收或结题的不得申报,正在承担市级(含)以上科技攻关、人才团队项目(财政资助单项达到100万)超过2项的也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研发经费使用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独立核算,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A类、B类和C类项目不低于3%,D类项目不低于5%。企业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受理:

 

1.已承担区重大科技专项,且未结题验收的;

 

2.已承担国家、省、市攻关内容相似的科技项目或人才团队项目;

 

3.对验收结论为结题的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自项目认定为结题之日起,未满一个申报年度的;对撤销、终止以及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自给予项目认定结论之日起,未满三个申报年度的;

 

4.其他不符合区重大科技专项申报要求的。

 

集团企业或相关联企业当年度只能立项一项。

 

(二)项目经费投入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申请,项目申请补助经费不超过总投入的25%。如立项补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的,原则上不降低项目总预算,经费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项目合作经费原则上从企业自筹经费列支。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原则上不能延期;如项目各项指标任务提前完成,可以申请提前验收。

 

(四)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五)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经济和技术指标,技术指标须量化、可考核,且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六)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说明。

 

四、工作流程

 

1.申报填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高新区)”(申报网址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gxprogram),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选择左侧栏内“申报新项目”,点击“区重大科技专项”的“在线办理”按钮,按系统要求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4月29日12:00至5月20日17:00。(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811024)。

 

2.归口审核。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于5月23日17:00前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归口管理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报送区科创局。

 

3.形式审查。区科创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通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七份,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有合作单位的提交合作协议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或学历复印件、项目组前三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经费概算表、项目承诺书、自筹经费承诺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张、尽量正反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后需填写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应采用纯色厚纸、勿喷(涂)塑,统一印制《宁波高新区2024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封面格式,并在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五、材料受理地址

 

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212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宓旭梅 89289265

政策咨询:杨梦林89288534、王晓彦 89288803

双创中心:金泊成89289183

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王泓月89289211

梅墟街道:齐馨蕊87562677

新明街道:周洁87902137

贵驷街道:丁奇86550968

聚贤街道:王岚婷89076561

中舰科技:400-061-6688

 

附件:

1.宁波高新区重大科技专项申请表

2.项目经费概算表

3.项目承诺书

4.自筹资金承诺书

5.宁波高新区2024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封面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高新区科创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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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4-3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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