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高新技术苗子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鄞州区企业创新成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3〕35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区高新技术苗子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一)企业申请时须为在鄞州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且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3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或受理;

 

(四)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企业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研发投入独立核算制度;

 

(六)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基本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zprogram,点击“鄞州区科技计划体系”—“高新科项目”—“区高新技术苗子企业”栏目在线填写申报书,同时将附件的电子文档上传;

 

  2、区科技局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材料给予项目受理编号。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日。

 

2、联系方式:区科技局高新科  邬和军 王雷 89295722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9日

创建时间:2023-10-1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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